報名資格
- 依本校當學年度開辦之各類學科,限與報考類科相關之科系、所在學學生,或與報考類科相關學系之輔系、雙主修在學學生,得報考系所依當年度教育學程甄試簡章為準。
- 報名年級:
- 大學部各學系三年級(含)以下學生。
- 二年制在職專班三年級以下在校生。
- 進修學士班三年級(含)以下學生。
- 碩士班(含在職專班)二年級(含)以下在校生。
- 博士班五年級(含)以下在校生。
- 大學部(含二年制在職專班、進修學士班)學生在本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名次居全班人數前30%以內者,大學部原住民籍學生為全班人數前70%以內者;研究生則不受成績之限制。
- 本校在校生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八十分(含)以上且在校期間無記小過以上之紀錄者。
- 以輔系或雙主修身分報名者,須於甄試報名時至少修習輔系或雙主修課程一學年以上,始具該類科甄試報名資格。
- 學生申請以一任教學科為限。
- 可報考系所依當年度教育學程甄試簡章公告為準。